陽泉市《關于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實施意見》日前正式印發,引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健康有序規范發展。《意見》強調,互聯網租賃自行車(俗稱共享單車)用戶須年滿16周歲,并實名注冊和使用。
《意見》指出,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,在陽泉市行政審批局登記注冊,主動接受市交通運輸局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的監督管理。企業應自有或租用固定場地,以滿足車輛調度、停放和維護等需求,具備必要的服務管理能力,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。企業要與承租人簽訂服務協議,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發生事故后的解決途徑及救濟方式等,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,并積極辦理承租人的保險理賠。
陽泉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實行承諾踐諾機制和嚴格的退出機制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應在開展租賃服務前作出信用承諾。企業應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,依法履行經營主體責任,并承擔相應社會責任。
《意見》還強調,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用戶須年滿16周歲,并實名注冊和使用,依法守約,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、城市管理等法律、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及服務協議約定,按規騎行,規范停放。騎行前檢查車輛性能狀況,不得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載人,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坐椅等設備騎行。對經核實確認多次違規違約的承租人,企業要將其列入信息系統并限制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。
此外,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應當依法規范經營,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,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。按照政府服務監管要求,納入12345政府服務熱線和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平臺,暢通投訴渠道,維護各方合法權益。
來源:山西晚報
太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