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各地圍繞“促進殘疾人就業,保障殘疾人權益”主題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扶殘助殘實踐活動。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了10件公益訴訟典型案例,其中3件直接涉及殘疾人就業權益保障。
就業是最大的民生。促進殘疾人就業,是實現殘疾人全面發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。我國就業促進法、殘疾人保障法、殘疾人就業條例等法律法規作出了一系列保障殘疾人就業的規定;國家出臺多項優惠政策和扶持保護措施,通過多渠道、多層次、多種形式,幫助殘疾人實現就業夢想和人生價值。
然而現實中,侵犯殘疾人勞動權益的情況仍不時出現,有的用人單位發布存在歧視殘疾人的招聘廣告;有的不與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,不為殘疾人辦理社會保險等;有的殘疾人就業經營場所存在安全隱患;有的甚至假借殘疾人名義開辦企業……這些行為不僅侵犯了殘疾人合法權益,而且破壞了公共利益、挑戰了法律尊嚴。
殘疾人維權能力相對較弱,面對權益受損往往選擇忍氣吞聲。這些涉及特定群體的合法權益受損問題,需要相關部門依法及時予以解決。而公益訴訟能在殘疾人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況下,發揮權益保障的救濟作用。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還可以通過聽證、檢察建議等多種形式,督促有關方面自我糾錯,打通有關法律政策落地落實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從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來看,公益訴訟的范圍也從無障礙環境領域延伸至殘疾人就業、社會保障等多領域,特別是在殘疾人就業方面,就業歧視得到及時糾正,殘疾人就業的無障礙環境得到改善。
公益訴訟為殘疾人“撐腰”是司法為民的重要體現。但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更離不開全社會的關注和參與,這需要各部門各方面各盡其責,形成協同高效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工作合力,在全社會營造扶殘助殘的文明友好氛圍,讓殘疾人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實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續,逐夢未來,活出精彩人生。
來源:法制日報-法治網
太原